自开展惠水县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以来,共青团惠水县委针对基层共青团干部事业心有待强化、工作的积极性有待提高等难题,通过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明责、确责考责的基层团干部管理评价机制,进一步强化对团干部的激励约束,推动基层团干部更加敢于担当、更加主动履职。
在强储备上“下功夫”加强团干部储备使用。建立后备人选库。建立后备年轻干部和青年人才数据库,对在岗期间表现优秀、实绩突出的各级专职、挂职、 兼职团干部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,畅通成长渠道,并纳入后备年轻干部和青年人才数据库,实行动态管理。对镇(街道)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团组织书记作为优先提拔使用对象,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书记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,纳入县管后备干部储备;对学校团组织书记和少先队辅导员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,纳入学校副校长后备人选储备;对村(社区)团组织书记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,纳入定向招录事业单位范畴。
在选骨干上“出实招”完善共青团工作力量。采取专职、兼职、挂职相结合的方式,按照“2+1+3”模式优化团县委班子结构,即配备 1 名书记、1 名副书记,根据团建工作需要和各重点领域、行业青年工作需要选配1名挂职副书记、3兼职副书记。挂职、兼职副书记主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、高校、非公企业、青年社会组织等优秀青年中择优产生,每届挂兼职时间不少于 2 年。选优配齐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团组织工作力量。镇(街道)团委(团工委)书记由符合条件的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,村(社区)团组织书记由村(社区)“两委”中相对年轻且符合条件的党员、团员干部兼任。
优考核上“见成效”激发团干部工作活力。制定《惠水县基层团组织干部考核工作细则》,实行“4+X+Y”模式(“4”是指以提升组织力、引领力、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为主要内容,“X”是指特色团建项目,“Y”是指青年服务项目年度目标管理),全县各基层团组织干部履职评价。各级团组织负责人每年向上级团组织进行述职不少于1次,考核结果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,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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